有些年了,你一直在我的心口幽居,说是放下了吧,还真是有一点不甘心。我知道,你会离开,只是没想到会那么仓促罢了,甚至没有一点挽留的余地。
那时年少,锋芒毕露,我说,你不谈离开我就不会走,哪怕分开了,依旧朋友。
那时初闻爱情,有点涩,亦有甜。
说不出是什么滋味,大概就是你走以后,世界丢了颜色那种抑郁吧。于是,我学会了喝酒,那是我第一次品尝,为你,一个爱而不得,失而不忘的人。
有时候想想,真是讽刺啊,什么恋人,什么朋友,分开之后,就是路人,没有谁拯救得了,亦没有谁收拾残局。
正如你说的,我是一个非常骄傲非常孤僻的人。
所以哪怕再见,我依旧视而不见,不会回避,不会招呼,权当陌人。我不知道擦肩之后,你是否偷偷回眸,看到踌躇在原地的我?
我写很多的故事,却都是别人的,我不想提自己的往事,让自己显得更干净,好似一个未出茅庐,不谐世事的少年。
我会大呼身边朋友成双成对而自己依旧单身,但绝对不会轻易去品尝任何红玫瑰,不是有多么的高傲,我是真的怕了。
初恋大概都是刻骨铭心的吧,夜晚星星很亮,很多次都想起你的模样,不会去寻你,毕竟,相思远比相见更醉人,你依旧是我记忆中的模样,不会改变,依然在身边,不曾离去。
不是我有多么深情,应该说,是有多贱,明明都是别人的了,还朝思暮想,在人前,说得再漂亮,也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。
在那道暗伤好了之前,我会喜欢很多姑娘,却不会轻易对谁谈爱了。我听很多伤感的歌,在别人的故事里寻找微不足道的共鸣,然后提笔,去写别人的爱恨情仇。
我经常会说,萧陌死了,活着的,是九杯,不算贴切,倒也凑合,不轻易谈那段日子里的事,听到熟悉的名字,也只是淡然一笑,再平常不过。
可能我就是一个忧郁少年吧,多愁善感是到了极点,像一个女孩子,以前有点,现在更甚,洒脱的文字写不出,抑郁的文风一直都是存在的。
好些日子没见了,也不知道你是否还好,陪在你身边的是谁,我不太想知道,我只关心,他是否能带给你喜欢的快乐。
记得你说过,女孩子要活得精致。
你记得,往前走,别回头,潇洒大步,与你的谁同行。
我最后再为你卑微一次,目送你离开就好了。
人间是个好地方,下辈子,别做恋人了。
(文/筱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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